扬子晚报讯(通讯员 后功 记者 陈咏)13日,扬州交警支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,截获一辆违规混装运输乙炔和氧气的货车。
当日上午10时许,扬州交警支队五大队扬子江卡口民警在瘦西湖路友塘岗附近巡逻时,发现一辆货车运送危险物品,其车尾部没有任何危险品运输相关标识,遂将其拦下。
民警发现,该车为轻型普通货车,车上装载的是乙炔气体和氧气,车上仅驾驶员一人,没有押运员。驾驶员孟某交代,这批危险品是为某建筑工地运输的,该车没有危险品营运资格,他自己也没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。
警方介绍,乙炔和氧气根本不能混装运输,否则,一旦两种气体钢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,极易引起爆炸。
目前,该车已经依法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。 |